校属各单位: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40号令)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重庆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重庆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21〕25号)等文件精神和实际需要,现对学校高、中级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专家库进行调整,现将征集专家库成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自愿参加职称评审工作,能正确掌握和执行职称改革工作有关政策,服从工作安排,能遵守评审纪律、认真履行评审工作职责;
(三)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要求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要求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四)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专业范围与评委会评审范围一致或相近;
(五)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原则上不低于3年,能够正常履行职称评审工作职责,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同等条件下,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取得重大学术成果的优先选用。
二、推荐办法
(一)专家库成员的遴选,按本人申请、学院(部门)同意、学校职改办审核推荐、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同意的程序择优选用,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二)各学院推荐校外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名。
(三)原专家库成员本次仍需重新推荐。
三、相关要求
(一)请各部门高度重视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的推荐申报工作,做好政策宣传和个人动员,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把关,遴选推荐作风优良、专业精湛的人员入选专家库委员。有不良反映、诚信缺失、被举报存在问题的人员不得推荐入选专家库。
(二)各部门推荐专家库成员时,应报送的材料有:
(1)《重庆建筑科技职业学院高(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委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1)纸质3份及电子版,纸质登记表后附推荐人员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电子登记表统一以“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委员申请表+姓名”命名。
(2)《重庆建筑科技职业学院高(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委员基本情况备案表》(附件2)纸质1份及电子版,由学院(部门)统一填写,纸质表格学院(部门)负责人签字,盖部门公章;电子表格统一以“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委员基本情况备案表+部门”命名。
请各部门于2022年11月20日前将以上材料(包括纸质和电子版)送交组织人事部。
联系人:符东明
地 址:立德楼B508办公室
电 话:61691813
邮 箱:267233407@qq.com
重庆建筑科技职业学院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