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以下简称“西部项目”)留学人员选派工作现已启动,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市教委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对象及基本条件
申请人须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且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具体条件、项目类别、留学期限及应提交的申请材料请登录国家留学网,在“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专栏”查阅(https://www.csc.edu.cn/chuguo/s/2536)。
二、报名方式
申请人于2023年5月1日起,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审核,纸质材料应以最终在系统内提交的版本为准,确保纸质材料右下角编号与系统校验码一致。
三、申请注意事项
(一)外语合格条件认定。
为配合“因疫情原因放弃资格不受再次申报限制”的政策要求,对2023年西部项目申请人员将适当放宽外语合格条件认定标准,具体见附件1。
(二)关于有关国别申请、派出注意事项。
申请人应认真查阅“有关国别申请、派出注意事项(访问学者类)”(https://www.csc.edu.cn/article/2545)相关要求,以免影响申请或派出。如:瑞典皇家理工学院及瑞士卡罗林斯卡医学院不接受通过“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的申请,只接受合作奖学金人员赴该校学习、进修。
(三)留学日期。
2023年西部项目录取人员资格有效期为2024年12月31日,故在系统内填写留学日期应介于2023年9月至2024年12月间。
(四)留学受理机构。
申报人员应选择“重庆市教委”为受理机构。
(五)邀请函。
申请人应提交拟留学院校(单位)出具的正式入学通知扫描件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扫描件,使用拟留学院校(单位)专用信纸(文头纸)打印,由拟留学院校(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人/国外导师签字,原则上应为无条件邀请函,应包含留学人员基本信息、留学身份、留学时间、工作语言等核心要素。
(六)外方合作者简历。
主要包括合作者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外方合作者简历须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字。
四、工作要求
(一)积极申报地方创新子项目。
2023年起,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加大“项目制”实施力度,逐年减少所在单位和个人合作渠道选派名额。我市将继续推荐一批能够服务国家战略、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纳入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照《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实施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2544)要求,积极申报。
(二)材料提交要求。
对于申请由单位或个人渠道派出的人员,以及申请“智慧油气田创新团队建设项目”人员,请各申报人于5月8日前将以下材料提交至学校国际交流合作处:
1.书面公文及推荐人选名单一览表(申请“智慧油气田创新团队建设项目”的,还需在公文中载明公示情况);
2.申请人提交的纸质申请材料(含单位推荐意见表及上传到系统的佐证材料,一式一份,按照申请材料顺序左上角单钉装订);
3.单位推荐意见(word版),应列明工作年限及是否优先推荐,并填写不超过500字的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应避免推荐意见千篇一律;按照推荐顺序将所有推荐意见放在一个word文档中。
对于新申报地方创新子项目的单位,申报工作从即日起开始,请于6月27日前将《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所依托的政策文件、双方合作协议(中/外文)、项目管理办法、《项目信息采集表》(见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国际交流合作处,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提交。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宇 17783033456
地 址:立德楼B516
邮 箱:53668727@qq.com
附件:1.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
外语合格条件
2. 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
地方创新子项目申请书
3.项目信息采集表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3年3月13日